2007-03-21

美的原理原則 4


調和 「調和」是指將性質相似的事物並置一處的安排方式。這些事物雖然並非完全相同,但由於差距微小,仍可予人融洽相合的感覺。以形狀而言,有形的調和安排;以色彩而,有調和色的安排。調和的形式中,由於構成物的性質互相類似而差別不大,因此變化也較小,易予人協調、愉悅的感受。在音樂中,有音色的調和;在室內布置上,也常以此種形式進行設計,以使視覺環境免生突兀之感。

對比 「對比」(又稱為 「對照」)其安排方式適與調和相反,是將兩種性質完全相反的構成要素並置一處,企固達到兩者之間互相抗衡的緊張狀態。舉凡形狀、色彩、質感、方向、光線-…等,均可形成或大或小、或濃或淡、或粗或細、或左或右、或明或暗…的對比效果。對比是各種藝術類別均常使用的形式,如果應用得宜,則被並列的不同之物,可彼此互相襯托而各顯其美,例如中國建築物中常見的紅牆綠瓦;戲劇情節中的忠良奸惡;樂曲中的鑲鼓之聲與細絃之音……等,都是對比之美的例證。

比例 「比例」是指在一個畫面之中,部分與部分之間的關係。不論是書面中部分與部分問長短的關係、大小的關係,或是寬窄的關係,均屬之。創作者可依照自己的需要應用不同的比例形式。在美術發展史上,比例是常被應用的一種形式,在古代希胺的建築及雕刻中,適當的比例甚且被視為是美的代名詞.例如著名的「黃金比例」(GoldenRatio,認為矩形中,若長與寬之比為1:1.618便是最具美感的矩形,生活周遭中使用的長方形事物,也常有符合此種比例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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